二维码 —分享— 2024年4月11日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原委员、市教委原副主任刘晓明受贿一案,对被告人刘晓明以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。对刘晓明受贿犯罪所得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jHM白溪网 - Www.Bx417613.Com http://www.bx417613.com 免责声明:本内容来自网络,不代表白溪网新闻或白溪网的观点和立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