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维码 —分享— 据“海关发布”微信公众号消息,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,为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,提升贸易便利,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,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、互联网+海关、中国贸促会申报系统等申领原产地证书。QCX白溪网 - Www.Bx417613.Com 编辑:黎洁婵 责任编辑:李婷 http://www.bx417613.com 免责声明:本内容来自网络,不代表白溪网新闻或白溪网的观点和立场。